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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民篡改报纸被拘留:过头了吧
编辑:赵虎 发布时间: 2016-1-25 11:54:00    文章来源:百度百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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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,有一个报纸图片在微信群上传播,报纸图片上有一个大标题:“我市将实行全面开放二妻政策”。这个图片本人也见过,不过只是“呵呵”一乐,想都不用想就知道是开玩笑的,不过是恶搞而已嘛!可是,据媒体消息,ps这张图片的网民被抓了,理由是造谣!这下问题复杂了,本来一个恶搞,却带来了牢狱之灾,估计这位网民没有想到。其实,本人也没有想到。看看新闻后面的评论,很多网友也很感动奇怪和困惑。


既然出了这样的事情,我们不得不想:这个网民该抓吗?是不是当地公安机关反应过头了?如果这个网民该抓,那么说明这样的事情的确是违法的,以后我们上网的时候要小心了,千万别轻易ps什么东西,否则可能触犯法律规定,被抓起来拘留几天,家人还要给我们送牢饭去。如果是当地公安机关反应过头了,那么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反应?正常情况下应该如何对待呢?


有人说,这个网民该抓,因为他ps了报纸的内容并发到微信上,属于“造谣、传谣”。提倡“不造谣、不传谣”是对的,但是这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,依据还是要从法律规定中找。根据媒体消息,这个网民涉嫌造谣依法被行政拘留,行政拘留是《行政管理处罚法》规定的处罚种类,所以依据还要从这部法律中找。


纵观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涉及到谣言的是第二十五条: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: (一)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;……” 根据这条规定,“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”属于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行为,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。这是不是我们能够找到的法律依据呢?我认为不能仅仅到此为止,我们还需要搞清楚此法律条文的意思。


首先,什么叫“谣言”呢?根据《新华字典》的解释,谣言是“凭空捏造的不可信的话”。按照这个解释,是不是很多人都说过“谣言”呢?你说过“谣言”吗?我们可以正视一下自己,在说话的时候是否进行过语言的加工,以达到一些目的。不管你是否承认,一生不说“谣言”的人真不多。“谁人背后不说人,谁人背后不被说”,这是个社会现象,你说别人的话都是客观真实的吗?可能十有八九也是有假话的。马季有一个相声,叫《马季下蛋》,讲的就是一个事情在传播过程中走了样,这里面有“谣言”吗?可以这么说,无论任何时候,任何圈子,“谣言”是不断地,我们能做的只能是“谣言止于智者”罢了。


其次,是不是所有的谣言都违法,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呢?如果是这样,那么违法的人可能就多了去了,目前看守所这点容量估计盛不下。因此凡是谣言都违法,都要受到法律制裁是没有必要的,让人动辄得咎不是法律存在的目的和意义。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只是把几种特殊谣言列入了违法的范围。比如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。因为这些谣言的传播会造成社会的恐慌,破坏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,侵犯人民的利益。


再次,网民ps报纸图片放到微信上传播是否属于违法的范围呢?那要看传播的内容是什么,如果是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,则会落入违法的范围,如果后果严重,还会构成犯罪。如果传播的是其他信息呢?法律规定不可能穷尽所有的情况,所以还规定了“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”也属于违法的范围。


最后,如何理解“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”行为呢?ps“放开二妻”是否属于“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”行为呢?这个不能随便解释的,否则“其他”就成了口袋,办案机关可以把所有的东西都装进去了。“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”既然与“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”放在一起,说明应该是与“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”性质相同或者类似的,可以引起社会恐慌情况。另外,“其他方法”后面还有“故意扰乱公共秩序”这几个字,说明这种行为主观上是故意的,客观上是扰乱公共秩序的。


我们回头再看网民篡改报纸被拘留这个案子,首先不是“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”,那么算不算“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”的行为呢?根据新闻报道,这位网友主观上是“出于和朋友、同事开玩笑的目的”,如果报道为真的话,看来这位网友够不上“故意”这两个字。那么,这位网友的行为是否造成了“扰乱公共秩序”的目的呢?有成群的男士信以为真,涌入阳江市,给阳江社会治安造成了不良影响吗?还是有人信以为真,以此为由批判阳江市,给阳江市的改革开放事业造成了负面压力呢?好像没有看到。从常理上推断,好像不至于。


通过以上对媒体报道的分析,本文认为这位篡改报纸的网民没有违法,好像是阳江市警方反应过头了。“放开二妻”这种消息,只是坊间的笑话,哪会有人信!更不会信一个阳江市有这样的胆识吧。阳江警方其实不必如此反应过度,对付这种“谣言”,由阳江市任何一个机关发个微博就解决了,成本是如此低,根本不用抓人,相信广大网民的眼睛是雪亮的。


但是,现在抓人了性质就不一样了。阳江虽小,却可能是开了个大头。如果这样的情况都属于违法,以后我们上网会人人自危,生怕开个玩笑就被警察叫去喝茶了。这样下去,好不容易争取来的宽松的网络环境岂不消失殆尽?望阳江市的有关方面重视这个问题,贯彻中央依法治国的理念,深入领会法律精神,约束政府权力,及时修正错误,做出正确判断。


题外话:有的网友支持警方的做法,理由是擅自篡改报纸标题侵犯了报纸的知识产权。这挺有趣,说明现在大家的知识产权意识已经很强了。不过,侵犯知识产权一般还是民事纠纷,用不着公安机关出手。另外,这种使用方式,也很难认定为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。当然,估计也没有哪个权利人因此维权。所以,只能“呵呵”了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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